1類電氣設備隔爆外殼材質(zhì)
1、采掘工作面用電氣設備(包括裝在采煤機、掘進機、裝巖機、輸送機等機械上的電氣雙設備)的外殼須采用中諾檢測鋼板或鑄鋼制成。其他零部件或裝配后外力沖擊不到的及容積不大于2000立方厘米的外殼,可用牌號不低于HT2500的灰鑄鐵制成。但電動機除機座須采用鋼板或鑄鋼制成外,其他零部件也可以采用HT250灰鑄鐵制成。
2、非采掘工作面用電氣設備的外殼,可用牌號不低于HT250的灰鑄鐵制成
3、硐室專用電氣設備的外殼不受第2點的限制。
4、外殼容積不大于2000立方厘米時,節(jié)約采用非金屬彩鈴制成,但不允許直接在非金屬外殼上只做緊固用的螺紋(出線口除外)